哈密市城市更新条例/第四章 城市更新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应当确保消防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开展特殊消防设计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