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应当确保消防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开展特殊消防设计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

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