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开发区建设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规划引领、市场主导、集聚集约、绿色低碳、特色发展,将开发区建设成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深化改革的先行区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