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改善城市整体生态环境,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植物造景应当优先选用耐寒旱、耐瘠薄、抗风沙的本地适生植物,科学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和合理性。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