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改善城市整体生态环境,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植物造景应当优先选用耐寒旱、耐瘠薄、抗风沙的本地适生植物,科学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和合理性。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