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节水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用水量超出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