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公路事业的领导,把公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公路事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