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章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定新兵第二十四条有效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优先选用具有征兵体格检查经验的医务人员。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