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章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定新兵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本级卫生健康部门成立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兵役机关和医疗保障等部门参加的征兵体检指导小组,按照规定指定符合标准条件和管理要求的综合医院或者专业体检机构设立征兵体检站。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征兵体检站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