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绿地;按照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相结合的要求,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化体系。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