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时,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征求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