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时,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征求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