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城市绿化应当按照兼顾景观与生态效应和有利于生长、养护的原则,选择适合本地气候、土壤条件的种苗,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植物,治理现有易致人体过敏的植物。

鼓励对露天停车场地面进行绿化。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