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根据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优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