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制度。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常住人口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