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就业服务与管理第三十条有效用人单位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应当及时向所委托机构反馈人员招聘情况。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