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促进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动态发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