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化担保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