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依据相关规定对招录(聘)难度大的特殊专业和特别人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并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或者待就业青年人才,可以按照相关程序以“带薪见习”等方式提前安排实习实训,为引才用才创造条件。

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