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第四章 沙化土地治理第四十一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裸露沙地、退化林地和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收储机制,开展规模化治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