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第三章 土地沙化预防第二十九条有效在封禁保护区以外的沙化土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新能源产业和其他沙产业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先治理后利用,防止土地沙化加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