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有关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吕剧行业协会,服务吕剧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