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吕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并将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