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辖区内温泉资源勘查、开采等情况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