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温泉自然遗迹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温泉品牌推广建设。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