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温泉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温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符合温泉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