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保护第十条有效温泉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与地下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