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学校周边环境管理工作坚持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