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环境第二十八条有效加油(气、氢)站与学校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等严禁穿越或者跨越学校,敷设安全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