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数据价值化第四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数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要求,推动建立多层次的数据流通交易体系,促进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和行业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规范健康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引导数据经纪、合规认证、质量评价、资产评估、争议调解、风险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