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城镇再生水运营单位应当编制城镇再生水利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城镇再生水利用突发事件时,再生水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相关用水户,并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