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区和部门之间黄河支流保护和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共享水资源、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土保持、防洪安全、行政执法等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