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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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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