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有效邮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恪守职责,持证上岗,公正执法;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