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履行老年教育发展职责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