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