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石家河遗址与省内其他遗址的协同保护,推动长江流域文化遗址保护的联动合作,共同开展长江文明溯源研究、传播展示和长江文化的保护传承。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