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法治乡村条例/第五章 乡村法治保障与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