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守国家秘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公民发现涉嫌保密违法线索的,应当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自治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机制。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