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依法给予安置、救助和关爱,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心理疏导、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妇女联合会协助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