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