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配合做好本行政村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