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