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