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及各类线上服务渠道公示用电办理程序、服务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和电力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