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强化法治保障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部门、事项、对象、措施、设定依据、流程、结果、层级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