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第四十五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以及功能型无人车的应用主体,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将交通事故情况报告至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