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第四十六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以及功能型无人车的车载设备、路侧设备、监管平台等记录的车辆运行状态和周边环境的客观信息,可以作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