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第四十四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以及功能型无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安全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