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第四十三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以及功能型无人车开展应用活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