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公路路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和破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违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