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旗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二)保护公路路产;(三)实施路政巡查;(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五)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