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生命至上理念,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